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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数据中心虚拟主机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1年11月22日

第一条 总则

重庆大学数据中心(IDC)是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各种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运行服务的核心场所。重庆大学数据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由重庆大学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重庆大学数据中心为全校各二级单位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为确保虚拟主机申请的正常开展,确保全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虚拟主机申请范围

1、重庆大学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各类Web、数据库以及应用服务器。

2、校内各二级单位的主页服务器。

3、没有合格的机房条件、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保障队伍的校内其他用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网络应用系统服务器。

第三条 数据中心的责任和权利

1、保障数据中心的高速稳定的网络系统,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服务器、磁盘阵列、交换机等财产安全。

2、为虚拟主机提供洁净、恒温、安全的机房物理环境,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电源。

3、协助用户查找服务器故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有权对申请的主机进行安全检查、系统漏洞和病毒扫描;有权对主机上的对外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浏览检查,并要求用户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5、当主机出现影响网络运行的异常情况以及违背本管理办法第四条情况的,网络中心有权临时断开该主机的网络连接,并通知申请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

第四条虚拟主机申请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利用申请的主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

2、不散布淫秽、色情、邪教、暴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任何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内容的。保证不制作、上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3.申请单位自行负责主机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的维护和备份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申请单位自行保存主机的密码。

4、虚拟主机提供的各种应用程序和网络服务须在申请时注明并通过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批准,不得运行未申请的应用程序,不得开放未申请的服务和端口。

5、虚拟主机不得擅制更改IP,不得再提供虚拟主机、虚拟空间等服务。

6、虚拟主机域名只能是在cqu.edu域名的子域名,同一主机有多个域名也要申请时注明。

7、申请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重庆市公安局网监处及学校保卫处就网络信息安全等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虚拟主机申请费用

1、目前虚拟主机无付费方式,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认证的二级单位可免费申请一台做为主页服务。

第六条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网站下载《重庆大学虚拟主机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签字和盖章,并指定专门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2、经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审查批准、签字和盖章后实施。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