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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3年05月27日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大语委〔2013〕5号
关于对我校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附中、附小、幼儿园:
今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和市语委的通知要求,我校于9月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重大校语﹝2013﹞3号),2013年推普周系列活动时间安排为9月1日至9月30日。为促进我校“推普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推普周”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近期对各单位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宣传情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如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标牌或宣传专栏等情况(各单位可联合开展宣传,如悬挂横幅和制作宣传栏)。
2.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语言文字活动开展情况。
3.使用工作用语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的上课教师、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工作用语使用情况。
4.使用规范字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公共宣传栏、标识牌、宣传网页等使用规范字情况。
二、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时间:9月16日—9月23日。
学校检查时间:9月24日—9月30日。
三、检查人员
单位自查人员:各单位自行安排。
学校检查人员:学校语委会部分成员、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人员代表。
四、工作要求
“推普周”工作是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为不断提高“推普周”的大众知晓度和宣传影响力,积极营造学校良好的用语用字氛围做出贡献。

各单位请认真填写“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于9月23日17:00前发至语委办邮箱。

附件:《“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表》
重庆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
重庆大学 语委办    2013年9月11日印发
附件:
(单位)“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自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场所
或办公室
宣传情况
宣传方式:1.悬挂宣传横幅 2.制作宣传标牌 3.制作宣传专栏 4.张贴宣传海报 5.LED宣传 6.网上宣传
7.其他(请填写)
宣传效果评价:1. 2.较好 3.一般 4.
活动开展
情况
开展活动名称:
参加学校活动情况:
工作用语
检查情况
总体评价:1. 2. 3. 4.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规范字
使用情况
总体评价:1. 2. 3. 4.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